2002年,湖南一15岁的少年在矿山出事故,鉴定为工伤需赔30万,结果法官却改判赔偿3万元。少年父亲一怒之下,送给法官一份“夺命大礼”……
15岁的黄虎正值青春年华,本应和大多数同龄的孩子一样,在校园里面学习读书,玩耍嬉笑。
然而因为家里实在太过贫穷,连学杂费和孩子的生活费都已经负担不了,无奈之下黄虎只能被迫辍学。
还是个孩子的他开始跟着父亲一起去小镇上马家三矿打工。
未成年人在矿场打工是非法的,但这些穷苦的人和那些黑心的矿场主都习以为常。
由于没有经验,黄虎并没有下井工作,而是负责运转矿场的绞车。
本来这个工作并不危险,但谁也没想到的是,那天工地支撑的木桩突然倒下,将黄虎砸倒在地,而他的手刚好掉进了绞车之中。
机械恐怖的绞力让黄虎的手指瞬间消失,右手的手指几乎都被碾碎,整个右手血肉模糊。
钻心蚀骨的疼痛让孩子瞬间疼死过去,黄虎的父亲黄运财心痛如绞,将孩子送到了医院。
经过郴州市法医鉴定,黄虎被确诊为六级伤残。
孩子的情况,后半辈子都被毁了,黄运财发誓要讨回公道,一纸诉状将马家三矿告上了法庭。
2003年,经过调查取证,永兴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处马家三矿需要承担黄虎的医疗费用,以及工伤津贴、伤残补助等一系列赔偿金,共计30万元左右。
面对这样的判决,马家三矿自然是不同意的,他们提出了各种离谱的上诉理由。
甚至说黄虎的手指是黄运财夫妻故意弄断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补偿金。
很快,新的法院传票来了,诉讼地点是偏僻的鲤鱼塘镇法庭,距离事故发生的地方非常远。
黄运财打听了一下,听说该法庭的审判长曹华和审判员曹兴虎是此次案件的负责人。
而矿场主正是姓曹,他怀疑几人之间有亲戚关系,上诉要求换人审理,却遭到了法院院长李开清的拒绝。
不久后,案件重新审理,原本六级的伤残鉴定结果突然变成了7级,这让一家人猝不及防。
气愤的黄运财再次上诉,这次伤残鉴定是六级了,却以黄虎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没有劳动主体资格为原因,判定双方无劳动关系。
判决只赔偿六万,因为乱七八糟的诉讼费,最后到手只有三万。
30万的赔偿金一夜间变成了3万,换谁谁能接受呢。
看着伤残哀嚎的儿子,哭的眼睛都肿了的妻子,黄运财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既然司法不能给我公正,那我就自己寻求公平。
黄运财早年从事过很多行业,还参与过山上爆破,具有一定的爆炸知识储备。
在当时那个化学材料管控不是特别严格的年代,自制一个炸弹并不困难。
黄运财认为这一切都是两个姓黄的法官包庇的错,尤其是审判长曹华。
所以,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曹华。
在打听到他们那一层楼只有他家和另一个住户后,他购买了一个脑白金礼盒,将自制炸药放在了他家的门口。
曹华的家属还是非常警觉的,发现不对后立刻叫来了曹兴虎,李开清因为当时正在曹兴虎家吃饭,也一起赶了过去。
可能是上天的安排,参与这个案件的三个经办人都在当场,而炸弹也刚好在所有人聚齐的一颗引爆了。
曹华距离最近被当场炸死,李开清和曹兴虎也血肉模糊,立刻被送到了医院抢救。
对于自己制造炸药报复的事,黄运财也没想隐瞒,被抓后直接承认了。
三个法院公职人员,一个被炸死,两个重伤,国家对此非常重视,立刻重审了黄虎的案子。
在重新审核一众证据后,恢复了最开始的判决,判处马家三矿赔偿黄虎各项赔偿金共计30万元。
迟来的正义没有缺席,黄运财却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哪怕不是死刑,也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不知道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