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主动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政务   2025-01-08 20:09   山东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现启动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并依法依规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215



02

申报内容

对照《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符合界定标准的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附件2请于申报时间内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主动报送属地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登记申报单位可事先联系沟通,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03

申报要求

凡是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企业登记标准且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主动申报。2024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截至目前单位使用性质、规模等未发生改变的,可直接确定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可不再重新申报。其余单位如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

附件:

1、《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

3、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表

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18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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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丹东
▌校对:刘   静

▌审核:王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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