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长江,多次考察长江,对长江的保护和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效积聚起长江大保护省际司法联动合力,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铜陵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铜陵)示范基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绍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杨文萍出席活动并致辞。
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铜陵)示范基地是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协作的首创性举措,系安徽、江苏两省法院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和参与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平台,具有案件审理、司法修复、法治宣教、理论研究等多重功能。基地由铜陵中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铜陵市长江办负责建设,参与各方在资金移交、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协作,共同推进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性修复。
据了解,2022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动将江苏法院审理的生态受损地为安徽铜陵的盗采江砂案件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185万元移交铜陵法院,用于涉案江段的生态修复。这是全国首次主动跨省移交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该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铜陵中院接过司法修复的“接力棒”后,积极推进移交资金用于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整治和江豚保护,以实现对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顺利完成了这场跨越山河的法治“接力赛”。
下一步
铜陵中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记“长江大保护”“国之大者”,携手江苏法院以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铜陵)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同探索做强基地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修复等功能的新举措,引领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和治理迈向更高水平,努力绘就新时代大美长江皖苏画卷,为长三角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助力。
来源:铜陵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