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准许双方当事人各申请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并依职权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施工量分歧较大。经法庭准许,专家辅助人从工程项目的具体构成、单价组成、施工增减量等方面对鉴定报告发表意见,并从专业角度回答了原、被告及法官提出的相关问题,鉴定人就双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专家辅助人参与法庭调查成为本案审理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其主张,往往可能在技术事实方面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陈述,容易混淆视听,因此法官需要专业人士来辅助查明技术事实。在案涉事实疑难复杂、对专业问题的理解和判断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单纯依靠传统证据模式的分析“认证”已无法满足案件查明需要,枞阳县法院通过激活专家辅助人出庭机制,灵活运用“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的二元专家模式,打破“鉴定人是关于事实的法官”的局面,有效降低法官和诉讼参加人在案件事实发现上的“认知成本”,有助于提升法院对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司法公正。
来源:铜陵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