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重磅政策和银行信贷有哪些关系?

文摘   2024-10-17 17:13   江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出席并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其中和银行有关的政策和业务机会要点梳理如下:


      1.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


      2.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央行将提供必要的专项再贷款支持。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向有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人民银行提供必要的专项再贷款支持。


       3.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将超过4万亿元。

       一是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在具体流程上采取审核与备案两种形式。

       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个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三是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

       4.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拟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

       5.支持盘活存量限制土地,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

       在控新增方面,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过长的城市暂停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对于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实行“盘活多少、供应多少”。

       在盘存量方面,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了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这项政策主要是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

       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作为专项债券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

       在盘活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除了上面所说的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以外,还有两条路径:一是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对于企业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允许分期办证、延期支付出让价款、合理免除企业违约责任等,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指导各地通过搭建交易平台、支持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转让、助推司法处置和合作开发等,激发市场活力。

       6.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

       关于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国家大的政策是一手抓保障,一手抓市场。以政府为主,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来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授信研究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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