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26日,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主办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举办。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海霞代表泰州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作经验交流。周海霞重点围绕工作推进机制、重点行业源头防控、农业面源溯源管控、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和试验区建设成果推广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泰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典型经验。
2021年11月,泰州被确定为全省唯一、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之一。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市政府与省生态环境厅推进美丽泰州建设合作内容之一。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推进并作出批示。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调研推进,听取情况汇报,确保了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有力有序。截至目前,泰州市试验区建设任务整体推进顺利且成效显著,25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24项,任务完成率排在第一,2023年度被生态环境部认定的成果数量为6项,排名全国第三,为全国和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州模式和经验。
下一步,泰州市将在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等有关单位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泰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要求,围绕试验区建设确定的“4321”的建设目标,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全面总结提炼成果,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全力打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收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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