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嘎郎图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草畜平衡验收工作的公告
全苏木广大牧民:
为依法保护草原,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45条规定:国家对草原实行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制度是核定合理的载畜量,有效遏制超载过牧现象,合理利用草原,缓解草畜矛盾,实现草地永续利用。
吉尔嘎郎图苏木人民政府现启动草畜平衡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10日
二、验收方式
1.牧民自主申报。牧民自主联系嘎查网格员或嘎查“两委”成员、联系领导、联系干部入户验收,对达到草畜平衡牧户发放2024年度草畜平衡验收通过卡。
2.网格员上报。经清点核查达到草畜平衡的牧户由网格员上报苏木人民政府,对达到草畜平衡牧户发放2024年度草畜平衡验收通过卡。
三、未通过验收牧户处理方式
2024年12月11日起,针对未获得2024年度草畜平衡验收通过卡、未达到草畜平衡的牧户,苏木人民政府将对牧户草畜平衡违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处每个超载羊单位100元的罚款;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率超过百分之十或者在禁牧区放牧两次以上的,扣发当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在禁牧区域或者休牧期间放牧的,处每个违法放牧羊单位120元的罚款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吉尔嘎郎图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