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 | 北新路桥集团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洁过节提醒函

百科   2024-09-14 19:09   新疆  


廉洁

文化




节前“纪”语



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国庆慎微“廉”。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廉政提醒紧跟来,八项规定记心头,“四风”顽疾莫染,纪律“红线”要坚守,风清气正迎双节。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北新路桥集团纪委对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中秋国庆两节前,紧绷廉洁这根弦。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频发期”,也是廉洁“风险点”,集团公司各位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节点” 为“考点”,过节勿忘廉洁,绷紧纪律之弦;八项规定要记牢,底线红线莫沾边。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铁规禁令,自觉遵守“十个严禁”,节制私欲,坚守底线;节日腐败须警惕,四风问题防异变。要强化监督管理,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集团纪委的安排部署,对“四风”问题寸土不能让、对人员管理一刻不放松,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廉洁自律作表率,文明新风满人间。要以身作则,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过一个清廉、欢乐、祥和的节日!




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

一、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二、严禁无公函,或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函、虚假公函等方式变相公款吃喝;


三、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单位下属、下属单位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以培训、办公费、会议费、维修费等名义虚假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违规宴请聚财费用,或者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或者以私设“小金库”、套取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科研经费的方式进行接待和吃请等问题;


五、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组织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违规吃喝;


六、严禁借民俗、节庆、升迁、婚丧喜庆事宜等名义违规吃喝、聚餐宴请;


七、严禁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下属单位内部食堂、居民小区、写字楼、农家乐等隐蔽场所,以公务接待名义搞违规吃喝;


八、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九、严禁在工作期间、工作日早间、午间及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值班值守等执行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十、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吃请、请吃。




 编辑丨宋晓雷

审核丨李耀勇、李岳峰

终审丨孙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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