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廉微1412】“一把手”谈履责(五十二)

文摘   2024-08-29 19:03   江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梅兰清风”持续推出“‘一把手’谈履责”专题栏目,邀请我区部分“一把手”谈如何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供大家交流借鉴,敬请关注。

锚定“新航标”激活“廉动力”

用心书写民生幸福新答卷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元昶


党的二十大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作为单位“一把手”,我坚定扛起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撬动,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干部队伍。



一是“领航式”履责定方向,抓牢管党治党“牛鼻子”



立足城建工作实际,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每月必学、会后自学”的要求,依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8次,释放党建强大动能。建立健全层级分明、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增强政治本领。



 二是“助航式”监督促发展,拧紧干事创业“一股绳”



紧盯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污水治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精准跟踪问效,有力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工程项目集中建设,把讲规矩建机制融入全过程,谋划制定《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泰州市海陵区政府投资工程督查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规章制度,提高集中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实现工程建设“四权分离”。围绕补齐城乡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等开展监督检查,靶向监督精准助力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民生工作,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护航式”培养保廉洁,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摸清权力底数,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对年轻干部,实施全年培训计划,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淬炼相结合,从交流经验纾困惑到专业培训练本领,竭力为其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坚决全面纠治“四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次,实现住建系统全覆盖,邀请区纪委监委专家专题授课3次,深入学习党纪条例、通报典型案例,创新年轻干部积分管理,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活水”,全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敢于担当、能打硬仗的清廉城建铁军。



供稿:党风室

编辑:汤秀天
校审:蔡网林 王宁
签发:蔡蕾




梅兰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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