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海陵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九龙镇(新能源产业园)及雨声村、界沟村、五厦村、府前社区、振东社区、姚家社区、张坝社区、龙江社区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0月18日前区委各巡察组完成进驻,巡察为期2个月。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担负“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围绕“四个聚焦”要求,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巡视巡察整改、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本轮巡察进驻安排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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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期间,巡察组同步开通“‘e路同巡’民情直通车”沟通平台,干部群众可对照巡察组分工分别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在线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
“e路同巡”民情直通车二维码: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委第四巡察组
特此公告。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