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廉微1397】“一把手”谈履责(四十八)

文摘   2024-07-05 17:33   江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梅兰清风”持续推出“‘一把手’谈履责”专题栏目,邀请我区部分“一把手”谈如何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供大家交流借鉴,敬请关注。

“四强化”护航供销发展行稳致远




区供销总社

党组书记、主任  吴菲


作为区供销总社党组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我始终牢记“守土要有责,守土要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政治生态海晏河清,为供销社“二次创业”注入“廉动力”。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发挥头雁效应


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班子成员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日常学习,从理论学习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主动学纪守纪,以“头雁”领航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真正把纪律意识刻印于心。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口,推进廉洁机关建设。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选取供销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赴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法治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持续巩固发展供销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责任履行,推进从严治党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其落实好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召开会议、发送工作提示、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将责任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四是强化制度落实,推动监督常长


始终把制度的刚性落实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坚持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严格执行内部监督、财务管理和社有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各类谈心谈话,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教育帮助,防患于未然。



供稿:党风室

编辑:汤秀天
校审:蔡网林 王宁
签发:蔡蕾


梅兰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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