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在《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沪环规〔2021〕5号)基础上修订并形成了《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21-23117405
传 真:021-63555919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0
电子邮箱:seebtrc@163.com
附件:1.《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3日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7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HJ 1209—2021)
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48号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2021年3月1日实施(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