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延长2025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不再延长。特此公告。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烟台医保再次提醒大家,2025年度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截止,错过集中缴费期将会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国家、省、市为鼓励全民参保,已经出台了居民医保参保激励约束政策。在激励措施方面,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对今后连续4年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第5年参加居民医保医保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将提高3000元,之后每多连续参加一年居民医保,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再提高3000元;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对当年没有使用居民医保报销的人员,次年参加居民医保后,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3000元,并且今后只要当年没有居民医保报销,次年就可以再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上述两项措施可以叠加,累计提高总额可达8万元。约束措施方面,自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始(即2024年9-12月),除了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缴费后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外,对未连续参保的人员也将有3个月等待期,(例如,没有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在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后,也会有三个月等待期)。今后,每多断保1年,重新参保当年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期间不能享受居民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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