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稽查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发挥内部监督约束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2024年1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印发实施,各级执法机构高标准谋划部署2024年执法稽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此,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推出“执法稽查”专栏,集中介绍部分地区周密部署、创新方式、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执法稽查取得实效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今日推出黑龙江篇~
聚焦队伍建设开展稽查
进一步强根基、提能力
黑龙江省以贯彻落实《稽查办法》为契机,聚焦规范化验收、装备共享、规范着装等队伍建设基础性工作开展执法稽查,促进执法队伍强基提能,能力水平向稳优高方向迈进。
黑龙江省将执法机构验收率作为大练兵考核和评优关键指标,加快提升全省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多次派出稽查组对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市(地)开展专项稽查,大幅推进地市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验收地市新增15家,市本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全部通过验收,推动全省执法能力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执法队伍建设稽查,尤其是今年将执法装备投入纳入了稽查重点,对部分县(市)区执法装备不能满足工作情况,鼓励县(市)区间探索建立装备共享共用机制,通过签署装备互用协议,实现装备资源“化零为整”,有效地解决了县(市)区在执法装备投入不足难题。
着装问题一直是执法稽查工作的难点,多次出现屡查不止情况,为彻底解决着装不规范问题,今年黑龙江省推出签订规范着装承诺书新举措,共签订800余份,从源头和思想上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聚焦重点任务开展稽查
进一步鼓士气、促落实
黑龙江省围绕“两打”案件、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及“三大一严”“雷霆行动”等重点任务进行专项稽查。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稽查40余次,出动稽查300余人次,发现各类问题260余个。
自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已对全省实施了3轮“全覆盖”式日常稽查。今年更是加大了市级日常执法稽查,尤其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采取不限时、不限人、不限事的“三不限”形式加强稽查。目前,全省13个市(地)全部完成了日常稽查任务,稽查比率达到50%以上,稽查发现执法行为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等各类问题120余个。
针对“两打”专项行动进度缓慢问题,黑龙江省在多轮稽查中进行了重点督办提醒,推动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全面摸排,精准打击,多起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截至目前,已移交公安且刑事立案案件20件(其中危废15件,污染源监测5件);行政处罚案件27件(危废23件、污染源监测4件),共处罚金额774.5万元,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0个百分点。
聚焦多元融合开展稽查
进一步增活力、出质效
黑龙江省统筹调度市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通过专案查办、专项检查、交叉执法、专家指导、三方监测、监督帮扶“6合1一体”多元化执法稽查,各地融合“体检式”执法,拓展执法新模式得到了广泛认可。
“无事不扰”,非现场执法受青睐。黑龙江省在立足环保标准不降低、全面监管不放松,充分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遥感监测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实施远程非现场监管。通过稽查督办,地方紧密结合“一企一策”清单式执法要求,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查清、一次查准。
重拳出击,“打假归真”来得实。黑龙江省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案件查办的稽查督办力度,推动各地迅速启动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零容忍”行动,生态环境、市场、交通、公安多部门联动,从数据分析、车辆摸排、视频监控排查违法线索,查准查实多批弄虚作假问题,截至目前,仅哈尔滨一个地市就立案调查了11件。
专案查办,着力破解执法“瓶颈”。黑龙江省对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稽查,推动一批案件高效办理。各地成立了专案组,对重点案件和系列案件开展集中攻坚,协调公安、应急、检察等部门联合会商,着力提升全省案件查办质效。齐齐哈尔市专案组继突破了全省自然保护地非法筑坝、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件领域空白后,又办理了全省首例“消耗臭氧层物质”行政处罚案件,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典型示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