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民:发动香港海员罢工——港英当局山穷水尽(下)

职场   2024-11-26 17:47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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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

林伟民(1887—1927),广东香山人,香港海员大罢工、省港大罢工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工人运动的先行者。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首任委员长,他为我国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工人运动的深入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工运历史人物传略:林伟民》以翔实生动的语言介绍了林伟民在香港海员大罢工、省港大罢工和上海海员罢工等斗争中,领导广大工人与帝国主义、资本家和其他反动势力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感人事迹,细腻流畅的语言令这位中国工运先行者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


《中国工运历史人物传略:林伟民》往期回顾


林伟民等海员代表到港后,成立公断处,公断处由林伟民等海员代表四人、广东政府代表陆敬科、英驻广州总领事杰美逊和香港华民政务司夏理德、外国船主代表特伦、中国船主代表等人组成,谈判解决罢工的有关问题。


3月4日,谈判在香港大会堂举行。谈判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讨论解决船员与船主有关的各项条件,经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签字后,第二步再讨论解决海员工会与港英当局有关的各项条件。


谈判的第一项议程,是关于海员与轮船资本家的各项条件问题。林伟民等旗帜鲜明,坚决维护海员的根本利益;在与对方展开针锋相对的谈判时,也注意到斗争的灵活性。在讨论到关于恢复罢工海员工作职位及补发罢工期间的工资问题时,林伟民等坚持要一律恢复罢工海员的原职,还要补发罢工期间的工资。对方则提出有些船只已经招雇新工人,且已订有六个月的合同,因而无法让罢工海员全部复职,并拒绝补发罢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双方争论不休,谈判一直连续进行了十多个钟头,至深夜12时仍未达成协议。濒于绝境的港英当局,深恐谈判因此破裂,连夜密商,敦促轮船资本家与海员继续磋商。直至3月5日,双方继续谈判,最后资方表示接受海员的要求;对暂时不能复职的海员,则商定照这次增加工资的数目折半,由船主支付工资,但不得超过五个半月。


建于1869年的香港大会堂。这里是双方谈判地点之一。


谈判的第二个议程,是关于海员工会与港英当局有关的问题,主要是恢复香港海员工会以及释放各工会被捕人员等问题。关于恢复海员工会问题,英领事和香港华民政务司答应,只要海员同意复工,香港政府即可于翌日取消先前封闭海员工会的命令。林伟民等表示,只要香港政府确有诚意恢复海员工会,即可发出复工通知。至于释放被拘捕的各工会办事人员问题,香港华民政务司表示,既然同意恢复工会,当然也不能再把工会办事人员视为犯法,保证一定释放。后来谈到海员与船主签订雇用合同时,林伟民等表示,香港海员工会有权派代表到场;香港华民政务司表示:“政府必定协助”,并答应以后拟定一个条例,以便保证海员这一要求的实现。


最后,林伟民等还提出了港英当局于3月4日制造“沙田惨案”时所杀害工人的抚恤问题,声明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影响整个罢工问题的解决。港英当局表示一定会妥善处理,对死者家属予以抚恤。


最后,公断处根据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拟成了条文,作为共同执行的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由1922年1月1日起,海员工资增加如下:

华人内河轮船                                      加30%

其余华人轮船在1000吨以下者              加30%

省港轮船公司                                     加20%

其余英人轮船公司                              加20%

沿海轮船                                          加20%

来往渣华轮船                                   加15%

来往太平洋轮船                                加15%

来往欧洲轮船                                   加15%

来往澳洲轮船                                   加15%


(二)订定一个日期,以便各船员一律回船,由离工日起至一律回工之日止,工金照新定之价折半支给。各船东须用回其船员在其公司之船供职。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安置在别船供职。如各船回工无席位,须在此期间折半支付工金,但一律由回工之日计起,不得超过五个半月为限。这笔折半之工金款项,另委管理人管理。


(三)各船东允愿相助实行一个新的雇用船员办法,以便尽量减少一切关于支付船员工金之弊病。


除上列条件之外,还恢复原来的“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释放被拘捕的工会办事人员。“沙田惨案”死者,每人抚恤1000元。


这样,经过双方反复、认真地讨论而达成协议后,于3月5日由各方代表签字。林伟民、翟汉奇等四人代表罢工海员在协议上签名。


历时56天的海员罢工斗争终获胜利。3月6日,港英当局被迫将掠去的海员工会招牌挂回工会原处情景。


3月6日,港英当局发表特别公报,宣布取消香港海员工会为不法会社的命令,同时取消香港居民离港的禁令等,并定于同日下午将“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的招牌送回。当港英当局派专人将工会招牌挂回原处时,工会门前聚集着成千上万的香港居民,敲锣打鼓,高呼口号,燃放鞭炮,尽情欢庆这次罢工的伟大胜利。海员罢工总办事处随即下达复工令。林伟民等人也以谈判代表的名义散发传单说:


本会同人代表连日在大会堂与中西船东磋商一切,现本日下午将各件完全议妥,双方署名为据。凡我同人,预备复业为盼。


香港成千上万群众聚集在香港海员工会门前,热烈庆祝海员罢工胜利的盛况。


就这样,从1922年1月12日起,至3月8日止,历时56天的香港海员大罢工,终于以迫使港英当局低头屈服,承认香港海员提出的正义要求而告胜利结束。在这次罢工斗争中,林伟民作为中坚人物之一,与苏兆征等罢工领导人以及广大海员团结一致,群策群力,英勇顽强,排除万难,立场坚定,始终不屈不挠地坚持斗争,表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崇高品质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香港海员大罢工的胜利,在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工运领导人李立三曾深刻总结说:


这次(海员)罢工胜利的结果,一方面打破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威严;另一方面又刺激了全国工人,使他们觉得要起来改良自己的生活,必定要有组织的奋斗。自经过这次罢工,中国工会运动就开始一个新的纪元、新的时期了。


海员罢工胜利后,苏兆征(前排右3)、林伟民(前排右2)等罢工领导人和部分罢工海员合影留念。


林伟民也曾总结这次斗争的重大意义说:


1922年的海员罢工,乃是中国工人阶级第一次起来反抗资本帝国主义的压迫。在这第一次的反抗运动中,已经表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这次罢工胜利的影响,使全中国的劳动人民奋起,使全中国的工友知道阶级团结的必要,知道只有我们自己团结起来,才能与压迫我们的资本帝国主义奋斗,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罢工胜利后,海员工人在广州各界群众支持下,在广州越秀山建筑了一座“海员亭”,以纪念香港海员罢工斗争的胜利。


苏兆征、林伟民的名字,与这场伟大的罢工斗争连在一起,永远载入光辉的史册。


来源:《中国工运历史人物传略:林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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