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职场   2024-11-26 17:47   广东  


·



全市各用人单位: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保障劳动报酬支付,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为落实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依法合理计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严格依法合规经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等劳动报酬规则。应按照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足额支付包括工程建设项目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人员等群体在内的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建设单位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企业应加强对分公司(办事点)的管理,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薪酬按时发放。


二、履行主体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应使用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建设单位还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三、树立法治意识,开展自查自纠。用人单位应树立法治意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会等对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作的监管和监督。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广大劳动者可通过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方式向工会反映。


                    珠海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26日



珠海工会
及时发布珠海市总工会最新动态信息,致力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