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车辆超员
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
“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的”
案例一
案例二
2024年12月9日17时许,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岔中队民警在镇三公路上行74公里500米处执勤时,对柳某孝驾驶甘M090Q9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客的道路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一、超员有哪些危害?
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
驾驶超员车辆时,为了躲避交警检查,驾驶人往往会有“抄小路”,甚至是加速行驶等行为,这些无疑会增加行车时的误操作概率和危险性。
二、超员有哪些理解误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量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镇原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文明交通需要你我携手共创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切勿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出行才能平安回家
编 审:慕建波
关于镇原公安交警微发布:
该微信公众号由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镇原最新交管资讯。
转载请注明出处,擅自改变内容及标题,引起法律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