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年人
因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回顾
1月2日11时37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在太新公路13公里24米处被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2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某不仅饮酒驾车,还存在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知有限,对自身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危害后果认识不足。往往存在肆意驾驶、不管不顾、我行我素等危险驾驶行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危害。
2.这就需要我们所有人,尤其是老年人家属和我们一起共同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出行安全,提醒告诫老年人遵法守法、杜绝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为了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
切勿饮酒驾驶电动车
一定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机动车牌照
同时 在骑行过程中要戴好头盔
编 审:慕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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