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交警7月31日讯】2024年2月2日,夜幕低垂,国道207线旁,东融大道的灯火与星辰交相辉映。在这宁静的夜晚,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这份宁静,成为了一个家庭永远的伤痛。当晚9时38分,李某灿驾驶着桂J9***7 号轻便二轮车,沿着国道207线由北往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这个路口时,左转弯交通信号灯处于红灯状态。但那一刻,交通信号灯似乎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李某灿依旧驾驶着二轮车实施了左转弯。几秒钟后,与沿国道207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的、由陈某接驾驶的桂JX***5号小型轿车发生了剧烈碰撞。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李某灿实施左转弯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挥以及对向车辆行驶,横冲直撞;而陈某接在通过路口时车速很快而且没有减速迹象,直到与李某灿发生碰撞后才踩刹车。
救护车的警笛划破夜空,李某灿被紧急送往贺州广济医院。但遗憾的是,次日清晨,也就是2月3日6时35分,医院宣布了李某灿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一个生命就这样消逝在交通事故的阴影之下。贺州公安交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过深入的调查,民警依法认为:当事人李某灿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陈某接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注意观察后减速安全通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因此,民警依法认定李某灿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接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贺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夏季整治统一行动,尤其是对二轮车的管控,意在预防二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道路出行安全。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编辑|贺州家园(信息仅作分享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希望我们走在中国精致生活的路上,一起抵达繁花似锦的未来。喜欢这篇文章,喜欢贺州家园,请点击文章右下角的“在看”小花图标哦,谢谢!为您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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