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申请人自愿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承办单位初审材料并实地调查创业项目→担保中心审核材料→银行审核征信及放贷。
(一)申请“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
(一)受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共青团西畴县委(现搬迁至残联一楼),电话:3064177 /18388630486
西洒镇团委,电话:3058427/18087642848
莲花塘乡团委,电话:7866002/13404937525
新马街乡团委,电话:3032335
蚌谷乡团委,电话:7839003
兴街镇团委,电话:7877002
法斗乡团委,电话:7820006
鸡街乡团委,电话:7840015/18812344538
柏林乡团委,电话:7900213
董马乡团委,电话:18287622607
1.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借款人须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
编辑:赵 欣
审核:王华林
定稿:陆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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