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设立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面向全国“揭榜挂帅”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二、招标主题
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
三、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聚焦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这一主题,将理论创新、学术研究、实践总结贯通起来,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天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选题方向
投标人按照招标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自拟题目投标,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投标人要熟悉了解相关领域前沿研究动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开展论证和研究。
(一)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研究。立足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不断展开的开放式的思想体系,侧重以“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等维度,加强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相互关系等学理性研究。
(二)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健全以文化人制度机制研究。侧重在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推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等方面。
(三)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完善以文惠民供给方式研究。侧重在打造津派文化品牌,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均衡等方面。
(四)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优化以文润城品牌模式研究。侧重在天津地域文化形态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城市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利用,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体系,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
(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创新以文兴业体系业态研究。侧重在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文旅商贸深度融合,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五、资助方式
1.中标课题列为2024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2.根据投标情况,评审确定立项数量。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
六、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不限定范围,鼓励理论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
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只能为一人,立项后作为项目研究的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4.投标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投标人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投标人以兼职人员身份投标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
(三)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所在单位要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条件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严格审核投标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投标人要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有关省区市社科工作办及所在单位。
3.投标人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不得将待发表或已发表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凡在申报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本次投标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5.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后,课题组成员变更须经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同意。
6.中标后,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监督管理,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7.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项目管理
(一)成果要求
1.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创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力求理论观点和学术见解体现原创性和前瞻性,咨政建言和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投标人要坚持科学、严谨、求实、诚信的科研态度,做到逻辑清晰、论证严谨,结构合理、观点准确,案例真实、数据可靠,表达规范、结论客观。
(二)进度安排
1.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中标人提交4000字研究报告提纲。该提纲须经课题组组织专家论证,并报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审定。
2.立项之日起5个月内,中标人提交一份4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000字的报告摘要。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中标人将研究报告修改为书稿后提交。
4.市委宣传部组织各课题组开展专著编撰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安排。
(三)结项事宜
1.根据课题研究报告(含报告摘要)完成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结项等级。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在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下,项目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的课题组,须按照工作要求共同参与编撰出版主题理论专著。
3.理论专著出版后,统一办理课题结项事宜。
4.对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成果视情况可予以持续资助。
(四)监督管理
1.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检查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即作撤项处理。情节严重的,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能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有关省区市社科工作办及所在单位。
(五)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专著出版后,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
2.撤项和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同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通知30日内,按要求将已拨资助经费的剩余部分退回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3.经费管理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结项等级为“良好”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50%。
八、工作要求
(一)投标时间:投标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方式:投标材料请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寄达。逾期或通过其他方式邮寄的,不予受理。
(三)收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社科工作办),邮编300061。
(四)投标材料
1.纸质材料。《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一式8份、《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一式8份。
2.电子材料。《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版(“投标书”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投标书”、“活页”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活页”)。
3.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所有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发至邮箱(swxcbllc@tj.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投标材料”。
4.《投标书》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有关投标工作的各种材料(《招标公告》、《投标书》及《活页》等),从津云新媒体、北方网(http://www.enorth.com.cn)、天津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tjskw.org.cn)下载。
(五)结果发布。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津云新媒体、北方网、天津市社科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下达立项通知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门坤坤 022-83609500 周凤雅 022-8360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