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员“超”一个
交通安全“降”一格
但有些驾乘人员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法规 漠视生命安全
选择“挤一挤”驾乘车辆出行
典型案例一
11月21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组在辖区新和镇新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1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当天上午,该大队执勤组到辖区新和镇新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8时45分,一辆车辆号牌为桂F****8的汽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民警使用手机拍照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同时,执勤民警对该超员车辆的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乘客讲明了乘坐超员车辆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该超员驾驶司机认识到了自身交通违法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该超员驾驶司机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典型案例二
2024年09月03日19时40分许,在国道359线802KM+800M,卢某某驾驶粤B***7号小型汽车被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卢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核载5人,实载12人)。
当事人卢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某处罚150元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证记3分
超员的危害
01
使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03
让逃生和抢救变难。超员若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与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
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杜绝超员,拒乘超员车辆
文明行车,安全乘车
涉养老网络诈骗信息、网络谣言举报电话:3525913 ,
举报邮箱:tdxcbyq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