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圈子商务合作 15101759508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自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集中开展以酒泉南站、酒泉火车站(以下简称“两站”)为重点区域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在“两站”等重点区域服从调度,在指定区域排队侯客,载客即走、快速驶离,不下车抢客、强行拼客,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要自觉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按计程计价设备收费,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不拒载、议价、故意绕道。
二、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停运学习,同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在“两站”非指定区域揽客、拼客,在运营中议价、拒载、途中甩客的;
(2)在运营中未按计程计价设备收费的。
三、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出租汽车违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出租汽车运营环境。
(1)市民或乘客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举报出租汽车违规行为,也可以在工作日前往肃州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进行举报(地址:肃州区盘旋东路40号)。
(2)举报违规出租汽车时尽量提供视频、音频、支付凭证等资料,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编辑:青山 ▍来源:肃州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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