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选对象
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亳州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类产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二)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五)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等产品。
(八)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九)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十)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申报流程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参与活动的商户向各县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开户许可证、进销存信息化系统使用过程资料、收旧服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承诺函、商户参与商品清单等)。
(二)县级商务部门会同县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参与商户名单及参与商品清单,并上报市级商务部门。
(三)市级商务部门会商市级发改、财政、市场等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告参与商户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省商务厅报备。
三、有关要求
(一)入选商户及参与电商平台在活动期间必须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国统一标识并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二)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同步开展相应促消费活动,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报送相关促消费活动材料。
(三)参与商户需信誉良好,对2024年度预警信息没有处理完成的、安全生产有问题的、进销存信息化系统未使用的等商户不能参与活动。
(四)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及商品清单请于2025年1月7日下午5时前通过各县区商务部门报送给市商务局。活动期间对参与商户及产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参与商户原则上每周五下午5时前通过各县区商务部门报送给市商务局。
四、咨询电话
谯城区商务局,陈子昂5523757
涡阳县商务局,高雨晴7231897
蒙城县商务局,邢韶东7630050
利辛县商务局,程庆阳8850267
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吕慧茹5180260
2.附件2.2025年XX市参与补贴活动商品清单(家电七大类).xls
来源:大美谯城客户端综合市商务局
编辑:张 璐
审核:徐雪纯
监制:伊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