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
即日起至1月27日
宁波图书馆
再次开展退还借阅卡押金专项活动
2020年4月23日之前
在宁波图书馆
办理的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
1.办理退还押金前须还清所借超期图书,并结清相关费用;
2.办理押金退还时,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借阅卡、押金收据;如押金收据或借阅卡丢失,须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宁波图书馆退押金申请书》;
3.非本人办理时,须同时携带代办人和持证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025年1月7日-27日
(每周二至周六)
9:00-17:00
温馨提示
↓↓↓
办理过免押金借阅卡的读者
无须重复办理此项业务
本次活动结束后
押金退还服务将持续办理哦
来源:宁波图书馆
编辑:裘新蕾
审校:胡琦、戴巧泽、赵鹏、卢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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