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巴青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询价公告
政务
2024-12-11 18:33
西藏
巴青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巴青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三)地表液态水储量调查应具备测绘甲级以上资质,测量成果必须经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地下水调查需具备水文调查乙级以上资质,提取水样交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出具水质评价报告。四、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那曲市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8月底前完成全县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下地形测量工作,9月底前完成水储量计算,形成全县水储存量调查成果汇交自治区,同时完成全市113处涉及巴青县的点位水位和水质的两次统测工作,形成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和地下水资源周期性调查评价成果报告。五、询价需要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信用报告、供应商报价函、同类工作经验材料。六、报名方式:将询价材料送至巴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30巴青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巴青县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发布的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在研究了巴青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询价公告后,我公司愿意按人民币(小写)(大写)的总价,遵循询价公告的要求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询价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采购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信用报告、所需资质、供应商报价函、同类工作经验材料。责 编:拉朗
编 辑:仁青桑珠
消息来源:巴青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