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政务
2024-12-13 18:41
西藏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招标类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规定,巴青县发改委拟公开遴选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招标投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执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巴青县基本建设项目非公开招标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三)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内部管理制度及保密措施、服务方案及服务信誉;(六)必须配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等。未经同意,服务期内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将不再委托开展招标投标代理工作;(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章);(二)在藏负责人及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仅针对本次遴选工作);(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截图(无失信、违法记录);(五)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和2024年);(六)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办公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且在有效期内,相关照片资料,后期将进行实地考察);(八)招标代理公司人员配备,5名通过政府采购专职从业人员或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或注册类的人员;其中包括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学信网截图、红头文件、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平台)查询截图等);一级造价工程师至少2人(含2人)以上。(需提供资格证书、支撑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保参保证明、四库一平台截屏记录等);(九)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业绩合同10个以上(各领域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对招标投标工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资料真实性、廉洁自律、质量控制等方面);(一)符合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需按报名条件要求及递交资料要求,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不含双休日)之前报送巴青县发改委项目办(巴青县大礼堂四楼)。(二)巴青县发改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名单。(三)对评选出拟纳入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名单的,在网信巴青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将不予列入。(一)根据招标投标管理需要,拟建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15家,每1年依据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评价、年度总结等情况,对招标投标代理进行管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应对所提交审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交虚假资料的机构取消入选资格。(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巴青县发改委(0896-3612119)。注:1.报名机构请严格按提交资料篇章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对任何不符合报名要求和资料不齐全的报名机构一律不予受理;2.以上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各报名机构需准备好所有文件原件。如现场查验时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符的,视为报名资料造假,取消遴选资格;3.以上资料均加盖总公司公章,不受理以西藏分公司名义提交的报名资料(西藏分公司有相应专业资信证书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两家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5.除涉密管理资质外,报名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涉密信息;6.各报名机构如有其他补充内容,可自行确定;7.以上报名资料,请各报名机构自行准备文件盒封装;并在封面备注报名机构名称、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责 编:拉朗
编 辑:仁青桑珠
消息来源: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