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届巴青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12月6日,巴青县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令合主持召开九届巴青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在家书记专题会成员参加会议,县委办、县委巡察办及各巡察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论述摘编》《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反馈会议精神》,书记专题会成员听取并审议了《九届巴青县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提出了行之有效的修改意见。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九届巴青县委坚持守正创新,一体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鲜明信号。
会议强调,每一轮巡察都是一次有效的“政治体检”,发现问题是第一步,关键要解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机构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对具体问题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整改、提升有机结合。
会议要求,一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各巡察组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要求,对巡察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坚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做到有理有据、见人见事、直指痛处、形成震慑,让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引起重视,让被巡察党组织警醒,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二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抓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思想认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全面负责;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落实分管领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被巡察党组织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双公开”,即在党内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并向社会简要公开,形成震慑和高压态势。三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牵头,巡察办配合,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的主体责任。对欠账挂账的紧盯不放,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把巡察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 编:拉朗
编 辑:仁青桑珠
消息来源:巴青县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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