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政务
2024-08-22 17:33
江西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南昌市已全面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快来一起看看吧!常态化开展申报认定工作,全市符合条件人才可随时申报。◆符合《办法》人才目录条件的在昌创新创业的培养类人才和全职引进来昌工作的引进类人才。引进类人才指来昌创业或就业不超过一年,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或市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不超过1年、成果在我市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同一人才具有不同身份,按照人才层次最高的标准申报认定;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以领导职务作为认定标准。◆网页端:进入“人才江西网”(https://rc.jxzzb.gov.cn/)—人才认定模块。◆手机端:进入“赣服通”-全省通办-人才服务模块。申报人员在线对照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类别,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申报认定。◆部分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人才采取线下方式申报认定,人才可登录人才江西网,在人才认定申报页面下载线下申报材料后,对照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类别,填写认定报表,根据人才认定流程提交纸质资料。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初核,经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查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审定。暂无用人单位的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个人,按属地关系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初审。根据申报人员选择申报认定标准由对应省直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对人才计划、奖项等无对应归口部门或归口部门不明确的,以及按照“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申报的人员,省人社厅汇总初核,并会同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全省各类人才的认定结果,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认定结果核准后,在申报认定系统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系统自动赋予人才相应类别的“赣才码”,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精神,对认定为江西省级A类、B类、C类、D类、E类高层次人才的,可分类享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