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机关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09-24 09:46   贵州  

为持续深入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动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及其他突出黑恶犯罪,用实绩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我市“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严重侵害村民和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及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强占高标准农田、滥开滥采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沙霸”“矿霸”违法犯罪行为。

(三)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四)包庇纵容、充当“六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五)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扫黑办:0857-8017066

七星关公安分局扫黑办:0857-8345700

大方县公安局扫黑办:15186178733

黔西市公安局扫黑办:0857-4236130

金沙县公安局扫黑办:0857-7229110

织金县公安局扫黑办:13595723210

纳雍县公安局扫黑办:13985352331

威宁县公安局扫黑办:0857-6225110

赫章县公安局扫黑办:0857-3230110

百里杜鹃公安分局扫黑办:0857-5681110

高新区公安分局扫黑办:0857-5483103

     特此通告

                                      毕节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来源 I毕节公安

平安百里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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