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罪恶都是由具体的个人实施的。责任是在他个人,还是个人之外 的结构?可能各有各的责任。阿伦特是我喜欢的一位学者,但尽管如此,我也很乐于见到对她的批评,因为这可以让我们从更多的视角看问题。而这些视角也许都有各自的意义】
在前纳粹“犹太事务大臣”阿道夫·艾希曼被判处死刑并执行9个月后,1963年冬,汉娜·阿伦特在《纽约客》上连续发表五篇极具争议性的文章,并结集成《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从此,“平庸之恶”成为政治哲学中绕不过去的概念。
汉娜·阿伦特算是上世纪最为家喻户晓的世界级人文知识分子之一了。稍有知识的文科生都知道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稍有学术八卦之心的人也都知道她私生活里的亮点——少女时代跟比自己年纪大一倍的海德格尔谈了场恋爱。年轻时的阿伦特抽雪茄,才华横溢,思绪精彩纷呈,在同龄人中拥有一大群拥趸(主要是跟她一样的犹太人),他们给她起了个诨名:智慧女神雅典娜。
阿伦特曾参加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因此在纳粹掌权后短暂被捕,但她成功逃出德国,来到巴黎,在那里领导一个当地的青年阿利亚团体(动员犹太青年返归故土巴勒斯坦的组织),但在维希政权的反犹氛围之下她又逃到美国,带着一大箱瓦尔特·本雅明交给她的著作手稿(本雅明已于1940年自杀)。她将魏玛时代的犹太思想文化带到了纽约;魏玛,如同比她年轻近30岁的苏珊·桑塔格所观察的,对于一代中欧知识分子构成了一种情结,他们对集体性的悲剧命运有着浓烈的审美性迷恋,有时,他们一边躲避入持续的玄思之中,一边注视着现实政治不可遏止地下滑。
1951年发表《极权主义的起源》后不久,阿伦特就被接纳为美国公民——结束了自1933年起的无国籍人状态。
十年之后,阿伦特迎来了人生的大考——赴耶路撒冷报道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她意识到这或许是她人生可能参与的最重大的历史事件。艾希曼,这位前纳粹帝国的“犹太事务大臣”逃到阿根廷,隐姓埋名,过着逍遥但并不算低调的务农生活,结果被以色列的特务机构“摩萨德”千里迢迢逮回耶路撒冷,推上了被告席。他被处决了,而就在死刑执行的九个月后,1963年的冬天,阿伦特陆续在《纽约客》上发表了五篇报道,将人们的注意力从审判吸引到她所关切的问题上:艾希曼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这五篇报道结集成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还在撰写阶段,阿伦特就预感到它们将引发巨大的争议。但她可能还是低估了辩论的激烈程度。阿伦特瞬间成了最受憎恨的美国籍犹太文化人,因为她表现出一种纯粹的、几乎是冷酷的理性来讨论以色列人围绕大屠杀所做的文章,将大量的笔墨倾注到以色列人设立这一法庭的目的上,而到了解读艾希曼的时候,她发明了一个驰名世界的术语:“平庸之恶”。
什么叫“平庸之恶”?阿伦特的这段话说得最为清楚:
“法官不相信艾希曼,因为他们太出色,也许太明白他们职业的基础,所以不能认同一个平常的、‘普通的’,既不低能、不死板,也不愤世嫉俗,却完全不能够分辨是非的人。他们宁可从偶尔的不实中推断出他是个骗子……他们的案子仍然停留在这样一个假设上:被告跟所有‘正常人’一样,一定知晓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
阿伦特的论述一向是相当细微的,很多句子都可有不同角度的分辨,但其基本观点和倾向性是多少旁枝论证都不能掩盖的。将艾希曼认定为“完全不能分辨是非”,而指责法官本着“有罪推定”的成见,粗疏地断言艾希曼是在撒谎——这些,在大屠杀的事实已被大量披露、纳粹历史遭到完全否定的1963年,绝对属于捅马蜂窝。她暗示说,艾希曼是个“案头杀人犯”,其任务就是签署一份份上级下达的命令,他并非罪恶的化身,毋宁说是个庸庸碌碌的机会主义者;她还对法庭的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犀利的质疑。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的风格高度个人化,甚至是一份反映了某种精神创伤的文本。时人认为阿伦特的语气是傲慢的、充满挑衅的,在头脑迷乱的状况下,她对自己写下的文字缺少省察。确实,她很想借助解剖艾希曼的机会完成另一桩思想冒险:解剖犹太人。她强调了犹太内奸当时与艾希曼的勾结关系,这些文字彻底激怒了以色列,阿伦特被理所当然地打上了“自我憎恨的犹太人”的标记。在电影《汉娜·阿伦特》中,阿伦特对此的回应是“我从来不会爱上一个抽象的民族,我只会爱我的朋友们,那是我唯一能爱的”。
“平庸之恶”一词很有用,它已转化成一个用来分析社会心理的一般概念,然而,在阿伦特最初据以创造它的个案上,晚近以来针对艾希曼的研究已让她的立场陷于绝境。艾希曼不能以“我平庸,故我恶”来给自己开脱了(假如他有这想法的话)。英国犹太史专家塞萨利尼2006年发表了《成为艾希曼》一书,五年后,汉堡独立学者贝蒂纳·斯坦涅特出版《耶路撒冷之前的艾希曼》,挖掘了艾希曼留下的众多文字和录音资料,利用他于1957年完成的一系列访谈来内窥其真实心态。那时,身在阿根廷的艾希曼虽然化名“里卡多·克莱门特”,但逃到那里的前纳粹们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的访谈也做得十分完整,轻松自如。
犹太人对阿伦特的愤怒完全有理。她将大屠杀判作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现代事件,并非仅仅针对犹太人的滔天罪行,这是其一;其二,她在德国和犹太-以色列两者之间明显倾向于前者,似乎在要求犹太人表现出一种超人类的伦理标准,不要以种族灭绝的受害者“自居”,就连其求生欲望和报仇心态,阿伦特都是冷冷批评。与之相对,本着“平庸之恶”的认识,阿伦特断言艾希曼罪在“不能思考”:
“就这部报道本身而言,恶可能具有的平庸性只能基于事实、作为无法忽略的现象被提上纸面。艾希曼不是伊阿古,也不是麦克白,更远远不具备理查三世那种‘成为恶棍’的决心。除了不遗余力地追求升迁发迹,他根本就没有别的动机;就连这种不遗余力本身也没什么罪,他肯定不会杀害他的上司而取代其位置。用大白话说,他只是从未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但是,塞萨利尼,还有写《艾希曼审判》一书的犹太学者迪波拉·利普斯塔特,都论证说阿伦特被艾希曼的行为给骗了:艾希曼比她想象的狡猾多了。在审判中,他装出一副困惑不解的小官僚模样,让人觉得他无论内在还是外在都很矛盾;但他毕竟是“最终解决”的核心策划人,是纳粹的犹太事务委员会官员,在制造数百万人的死难上,他的手段是专家级的,干起来得心应手,也就是说,艾希曼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心知肚明。
阿伦特有一位挚友,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宿将库尔特·布鲁门菲尔德,1963年也在耶路撒冷。在影片中他替阿伦特辩护,说她生来就喜欢“激怒众人”,可是他自己都感到,这一次阿伦特做得过分了。她被自己的优势所困住:简言之,阿伦特拥有一种欧洲人文知识分子的确信——真懂哲学的人,哪怕只懂一点点,其思考都应该从质疑自己(而非向别人和世界提问)开始。所谓“反思”的德性,乃从古希腊箴言“认识你自己”绵延千年而来,是西方思想里的瑰宝。
然而,柏拉图就曾道出过这样的洞见:暴君能从哲学家的话语机锋下一闪而过,不是因为他们不懂苏格拉底在说什么,而恰恰是因为他们懂。“装睡的人”是可怕的,他们善于做出无辜和无知的样子;而反思的知识分子对此缺乏洞察。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阿伦特反对那种认为希特勒煽动民族情绪的观点,而提出一个很奇怪的论点:“纳粹对于民族主义的狭隘有一种真正的、从未有所退却的蔑视。”这就是为满足知识分子的反思本能而故意把问题引入复杂。她还主张,无论德国还是俄国的极权主义,都渐渐超越了国家利益,甚至证明了民族国家只是一个过往年代的“遗存”——此类论点,都以其表面的深刻隐藏了真实的错谬。阿伦特很可能陷入了一种为复杂而复杂的误区。
事情没有那么复杂。如果艾希曼并非阿伦特所呈给世人的那么一副无趣、无个性、缺乏想象力的官僚形象,他的所作所为就无法理解了吗?他就不可能是个真正的恶魔?无论你对纳粹军人的军纪有着如何深刻的印象,无论你怎么强调日本军人宁死不屈、可杀不可辱的性格,他们仍然是人类有史以来数得上的凶神恶煞,这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
如果将阿伦特的政治倾向放在一边,仅仅讨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反映的她的智识特点,可以说,她错在执迷于反思人们关于恶魔的普遍(也是“简单”的)看法,而轻信了艾希曼的姿态。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这类作品的引导之下,我们会不由自主地低看“恶魔”一语的真实内涵:我们会把一个人、几个人或一群人的疯狂简单地看作一种不经大脑的过程,一种为残暴而残暴、以嗜血为满足的行动;我们会把制造残暴的人看作头脑错乱分子,对自己做的事完全欠缺考虑,而恶魔的追随者们干脆就是毫无自知的炮灰。无论愚蠢和头脑的懒惰是多么大的罪过,在被残杀者的累累尸骸面前,它们本质上就是在为犯罪者讨一个“从轻发落”。2017年01月06日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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