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阿里地区林草局通过阿里地委网信办提供的舆情线索和电话举报发现,有人驾驶车辆非法穿越保护区追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野驴,并将相关视频发布到个人抖音平台。
接到线索后,阿里地区林草局立即与阿里地区公安处森林支队对接,并于10月22日前往成都,在成都市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助下,对吴某进行传唤和调查。经查,今年3月,吴某在阿里地区观光旅游期间,擅闯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在阿里中线段驱车驶离道路追赶藏野驴,10月份,将相关视频发布至个人抖音账号。吴某承认自己非法穿越保护区及追赶藏野驴的违法行为,并表达深刻的悔过之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吴某依法处以人民币4000元罚款,并开展批评教育。
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数量稀少且种群生长缓慢,一旦遭到破坏,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追赶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扰乱其正常活动,还可能导致游客人身安全发生危险。
阿里地区林草局郑重呼吁广大游客朋友:为共同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勿未经批准非法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随意驶离道路,更不可追赶、惊扰野生动物。让我们共同遵循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爱护自然、敬畏生命,为守护阿里地区的美丽与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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