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反腐如儿戏?副局长带头违反八项规定,全省通报后仍在会上大谈纪律建设!

文摘   2024-10-01 18:52   北京  

9月11日,江西新余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委统战部原四级调研员彭志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22年,彭志清担任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大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礼金和其他土特产,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私车公养,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彭志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彭志清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事业编副科级干部刘志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刘志勇利用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药检所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高档保健品、手机等礼品及购物卡,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所分管领域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实、拍照留痕,发现问题未有效推动整改,搞形式、走过场。刘志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刘志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仙女湖两业融合试验园区管委会原副科级干部严波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4年,严波利用自身职务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严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4年7月,严波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非中共党员),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风街9号”注意到,今年1月29日,江西省纪委也曾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特权的典型行为进行警示通报,主要包括“收受茅台酒等高档烟酒敛财办事”等问题:

通报称,有的党员干部自认为收受高档烟酒是“既能当官、又能发财、还不出事”的好路子,对“送上门”的烟酒来者不拒。其中显示,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裕生在2020年至2023年,多次收受下属、商人老板以年节拜访名义所送的高档香烟。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显示,胡裕生于1969年7月生,现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用事业管理科、渝水分局、城西分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2345”社会联动指挥中心、城南一大队。


胡裕生的工作分工为: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污水治理(河长制)、农村“七项”重点工作(含拆“三房”建“三园”)、城乡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两级重点工作、非房地产及其他建筑工程项目联审联验、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城管委办公室、政务数据共享、防灾减灾、防汛抗旱、节能减排、旅游等工作。

上述通报强调,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茅台酒等高档烟酒绝非小事,绝不是人情小节,绝不能成为违法乱纪的“挡箭牌”。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但通报中并未说明,胡裕生是否因此受到了处罚。目前,胡裕生依然担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今年7月4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会,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会上,新余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裕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肖鹏通报城管2019年以来违纪违法问题案例,局领导邓黎明传达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文/元泽)


来源:新风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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