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出台“十条措施”保用工促开局!

政务   2025-01-23 14:06   福建  

浦城县拓岗稳工稳就业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关于保持就业总体稳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南平市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的通知》(南人综〔2025〕1号)、《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浦城县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浦政办电〔2025〕1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做好春节前后企业用工服务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工稳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对经县工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且春节当月(2025年2月)连续稳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份的70%),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准),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
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包列费用,以及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费用,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期间(2025年1月29日至2月5日)的予以全额补贴,正月初九至正月二十期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17日)的予以50%补贴。
三、鼓励外来员工留浦过节。春节期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南平市以外务工人员,凡留浦过春节且2024年11月前开始连续全额发放工资的,给予每人节日补贴200元。

对留浦过春节的南平市以外务工人员(在我县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2025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至2月5日(正月初八)期间来我县探亲的,给予每人1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单个家庭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支持企业扩工扩产。以2024年12月31日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基数,对2025年一季度末企业用工规模超过2024年12月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每扩工扩产1人,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工扩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企业“以老带新”。对我县辖区内企业在职老员工介绍引进新员工,并首次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时间为依据),按每人300元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六、支持企业扩岗拓岗。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七、支持机构服务用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的,按每场次市内5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省外6000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机构(含商会)等为我县企业引进劳动力,首次在浦城辖区内企业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普通工500元/人、大中专生(高级工、技师)1000元/人、硕士生及以上(高级技师)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其中引进市外夫妻工的可再上浮100%。
八、支持企业提升员工技能。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类型和等级分别给予企业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标准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训补贴。
九、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各地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推荐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择优给予3-10万元不等的资助。
十、及时做好惠企政策兑现。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确保在2025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春节期间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政策,确保在2025年4月底前兑现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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