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政务   2025-01-23 16:36   重庆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关于涉案财物认领的公告

 

近年来,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了部分涉案财物,到期的部分保证金无人认领等长期无法处置的款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收取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潼南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办公室申报返还事宜。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扣押款专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账号:0152014400000057)依法扣押的涉案财物明细:
1.2018年4月17日,收到唐某松扣押款232元。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保证金专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账号:0152014400000065)依法收取的涉案财物明细:
1.2014年2月20日,收到陈某20000元。
2.2015年5月14日,收到陈某恩5000元。
3.2016年9月8日,收到吴某400元。
4.2017年4月6日,收到徐某燕1400元。
逾期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我局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2025年1月23日—2025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23-44682058(何警官)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6号,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编 辑:张  强   审 核:胡瓅丹   签 发:李政


平安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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