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政务   2024-12-17 16:46   重庆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潼南区公安局办理何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何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482988403770278(账户名:王某某,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潼南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何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潼南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警官

联系电话:18323017211




编  辑:张  强     审 核:胡瓅丹     签 发:李政林


平安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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