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计划用水单位请注意!

政务   2024-11-01 17:49   江苏  

2025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

和2024年度超计划用水追加工作

开始啦!

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水务局将于2025年1月31日前下达全市各计划用水户2025年度的用水计划,为保障年度用水计划贴合各用水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请各计划用水单位认真预测202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主动申报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附当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逾期未填报的水务局将自行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对于2024年度存在超计划用水风险或已超计划用水的单位,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追加申请,逾期未追加的视为放弃追加。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年使用公共供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单位(简称计划用水单位)。

各计划用水单位通过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www.kssfb.com:28182/jyys/#/login。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的请先注册)。

2. 2025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需进入“用水计划下达”板块的“用水计划申报”模块,点击“新增用水计划申报”(其中2024年全年用水量可由前10个月的数值进行估算),同时下载页面内申报须知中的《用水计划建议申报表(工业/服务业)》填报后上传提交。

3. 开展2024年度超计划用水追加工作的单位,需进入“用水计划下达”板块的“追加用水计划”模块,点击追加2024年用水计划,同时下载页面内追加用水计划须知中的《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填报后上传提交。

1. 填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15日。

2. 联系方式:昆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50129133。

3. 2024年度用水计划已于2024年1月份下达,可在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kssfb.com:28182/jyys/#/login)内查阅,或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搜索“用水计划”查阅。

4. 提交用水计划追加申请的单位可密切关注短信提醒及系统内审核记录,关注是否追加成功。

5. 用水计划申报及用水计划调整相关工作为用水管理每年常规工作,请务必按时完成。

一、什么是计划用水管理?


计划用水管理是根据我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户的用水需求,制定下达用水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超计划(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以经济手段促使各计划用水户科学、合理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二、计划用水管理有什么积极意义?


计划用水管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我市水质型缺水现状的关键手段。数据显示,昆山取用水量将近一半是从长江引水,总的来说,我市过境水量丰沛,但本地水资源并不丰富,可供利用的优质水资源紧缺。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有利于提升各计划用水户的用水效率和节约用水管理水平,提高全市水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和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达到设区的市规定标准的取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四、昆山市对哪些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根据《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条规定:年使用公共供水超过五千立方米的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


五、计划用水管理的流程


1. 当年11月上旬左右,计划用水户报送当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

2. 水务局统筹考虑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需求,于1月底制定下达本年度计划用水户用水计划。

3. 计划用水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加用水计划的,可在当年度的11月15日之前,登录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kssfb.com:28182/jyys/#/login)提交用水计划追加申请。

4. 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标准:根据《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二条:用水单位取用地表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百分之五以上不足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一倍加收;

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二倍加收;

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按照三倍加收;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按照五倍加收。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的,按照公共供水的基本水价和规定幅度加收。


六、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是不是越多越好?


管理机关在核定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时,会综合考量区域水资源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单位提出的下一年用水计划建议、近三年计划用水单位实际取(用)水量和用水单耗。核定的用水计划不可超过取水许可量、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建议量,并以用水定额通用值水平测算水量为上限。如实申报用水需求有利于保障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贴合各用水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七、是否一旦超计划用水就会加价收费?


计划用水单位建设、生产、经营等原因造成超计划用水的,可于11月15日前提出用水计划调整申请,审核通过后即以调整后的数据作为是否超计划的标准。原则上每年度限调整一次,计划调整以定额通用值测算的水量为上限。


八、为什么追加用水计划申请被驳回?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追加用水计划:

1. 内部管网泄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2. 用水单耗、重复利用率等主要用水指标未达到规定的行业标准的;

3.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4. 未按规定填报节水统计报表的;

5. 拖欠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

6. 有其他严重浪费用水行为的。


九、如何提高单位内部节水管理水平,避免或者减少超计划(超定额)加价?


1. 领导重视,健全管理机构网络,建立管理制度并落实,规范用水台账和节水统计;

2. 具备完整规范的给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完善企业(单位)内部计量,定期检查管网;

3. 计算企业(单位)各项用水指标,分析用水水平,制定节水计划;

4. 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

5. 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

6.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7. 研究对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节水技术改造,提高重复用水水平。


十、什么是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是在一定期限内,在约束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核算单元所规定的用水水量限额。比如对于工业企业来说,指在一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工艺过程)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取用的新水量,如生产1吨粗钢(含焦化和冷轧),要用3.9m³水。对于服务业来说,就是人均用水量、单位面积用水量、单位床位用水量等等,如中学教育每人每年用水15m³,正餐(500平米以上)每平方米每年用水5m³,四、五星级宾馆客房每个实际使用床位每年用水216m³。


十一、目前有哪些可查阅的用水定额标准?


目前可供参考的用水定额有:《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水资〔2020〕5号)《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建城〔2020〕146号)《 2021年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试行)》(苏水节〔2021〕16号)等,计划用水户可在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中的“用水定额维护”模块中进行检索,查阅符合自己生产经营特性的定额标准。


供      稿 | 节水办

编审发布 |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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