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陈豫懿等4位代表辞去西双版纳傣族
(2025年1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陈豫懿、李文停、申健、胡桂英4位代表因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本人书面提出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豫懿、李文停、申健、胡桂英4位代表辞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