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裴路同志辞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政务   2025-01-06 18:45   云南  

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裴路同志辞去景洪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裴路同志,因工作调整,向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裴路同志辞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投稿邮箱:xsbnjhtv@163.com
监  制:白   兰   
终  审:刀艳玲、施   蕊
责  编:巩   娅
编  辑:刘立曼

景洪发布
景洪官微,主要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重大专项行动、重大民生信息、突发事件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