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依企业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现按程序对2024年第七批(前四批以原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示)自愿申请关闭煤矿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4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能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9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