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指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不包括乡镇在内的城区区域,下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延续非住宅商品房契税补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商业、车位、车库、公寓、写字楼等),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自然人,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购房契税50%奖励。奖励申请手续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吉市建字〔2022〕186号)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延续住房、商贸消费联动。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指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住宅),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自然人,由受益财政安排资金,按照购房人应缴交契税金额的50%去零取整(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发放相应满减金额的若干消费券,实现住房消费与消费品更新、商贸等消费的良性联动。奖励申请手续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住房、商贸消费联动实施细则》(吉房稳处办〔2024〕6号)规定办理,消费券使用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三、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吉州大道以东、大桥西路以南、沿江路以西、吉安南大道以北范围内的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6个月内缴清;2.市中心城区其余范围内(含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的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6个月内缴纳75%,12个月内缴清。
四、满足群众对高品质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在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消防和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住宅架空层、层高、阳台、外立面材质等约束条件,鼓励架空层采用半围合方式引入休闲、活动等公共开放功能,推广城市绿色生态住宅、低密度住宅、智慧住宅等高品质商品住宅。鼓励已批在建住宅小区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增加公共开放空间等正向调整优化的需求,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条件,打造一批高品质住宅小区。
上述政策措施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本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
来源:吉安住建
监制:段江婷
值班主任:王小燕
值班编辑:陈力
编校: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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