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开招聘的公告

文摘   2024-12-23 20:00   天津  

⤴ 点击蓝字关注 国 企 招 聘 

一、企业简介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全国首批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注册资本10亿元。作为集团公司唯一一家现代金融企业,公司紧紧围绕建设一流财务公司为愿景,以四个平台作用发挥为己任,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功能,成为向集团和成员企业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特色金融服务供应商,为集团争创世界一流企业创造价值。
二、招聘岗位
财务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金融业务计划和方案,实现业务增长,完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
2.完善公司业务体系,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监督落实、控制业务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3.负责管理公司前台部门的业务活动,加强对员工的专业能力培养,做好团队建设和统筹协调;
4.负责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客户关系开发、管理和日常维护;跟进了解、开发客户金融需求;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拔条件及任职条件
(一)选拔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要求,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战略思维,突出的领导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敢改革、能创效、勇创新、重实干,市场敏锐性强,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把握规律,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扎实,群众基础好。身心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认同并能积极践行渤化集团和财务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勤勉尽责,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履职回避管理有关要求,无违纪、违法或不良执业记录,不存在其他影响担任重要经济管理职务的情形。
(二)副总经理人选任职资格
1.具有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累计8年以上银行、财务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经历,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经济法规,熟悉监管政策法规,具有丰富金融从业经验;
3.年龄在45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8岁;
4.具有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分行内设部室副职或支行副职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内设部室担任中层正副职累计3年以上;
5.具有较优秀的工作业绩。推动主管(分管)工作高效稳定运转、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6.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拔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公示—聘任,共8个程序环节。
六、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为期15天。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发至bhrd_ssd@163.com。个人报名者需要提交报名表、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电子文件、近期一寸证件照的电子文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1以上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规定人数比例的职位取消招聘。
(三)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回答。
(四)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或者背景调查,一般选择个别谈话、360 度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表现、综合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五)相关说明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按照组织部相关规定,与本公司系统干部职工存在亲属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且影响期限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3.个人对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有隐瞒者,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从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记录者,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4.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此次未招聘人员资料,将收入公司备选人才库保存,恕不退还。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稿件来源:渤海国资人力

“天津国资”整理发布

转载请注明“天津国资”


国资津选 · 在看点赞 

天津国资
天津市国资委官方账号。国资信息权威发布,国企风貌鲜活呈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