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声震醒室友,现场一片混乱。大家仓皇逃命间不断高喊:“她回来了!她回来了!”警方表示,次日,洪女士还向其中一名室友发送消息称,只要支付3万澳元,她就可以停止暴力行为。不久后,洪女士再次前往该住所,再次使用火柴和助燃剂点燃房屋前廊。据指控,她在纵火时曾大喊“下地狱吧!”、“去死吧!”6月中旬,洪女士第二次被捕并拘留至今。警方在其住所搜出更多燃烧瓶,证实她有继续作案的相关计划。警方透露,深入调查显示,洪女士还曾被指控以8900澳元的价格将一辆租来的汽车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辩护与审判洪女士的律师大卫·德·维特(David De Witt)认为,案件应该留在治安法庭继续审理,以便更快解决问题。维特律师指出,已表示认罪的洪女士存在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该病症可能降低其道德责任感。不过律师同时强调,部分细节仍需做出进一步审理方能得出适当结论。控方律师大卫·格雷(David Gray)则认为,案件性质十分严重,不适合在治安法庭继续审理。格雷律师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展现了“坚定的实施意图和强烈的报复动机”,唯一适当的判决应该是“监禁”。治安法庭法官蒂姆·舒克(Tim Schocker)最终同意控方意见,并表示,判刑过程将涉及权衡非常复杂的因素,需要县法院的专业审理能力才能完成定夺。网友热议网友纷纷感叹:太夸张了!简直疯了!太恐怖了!太狂了!就说不要惹疯子!此前,警方曾在Facebook发布通缉令,有熟悉她的网友称,此人来自台湾嘉义,并感叹:“这位洪小姐怎么又出事了!”——看来,这个洪小姐并非“无名之辈”、“突然发疯”……有熟悉案情的网友总结称,《洪女士澳洲疯狂四部曲》分别为:第一季:向一位香港男子借款5000澳元买车未归还,同时试图以8900澳元的价格将一辆租来的汽车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第二季,与房东和室友发生争执,被法庭下令驱逐,驱逐当日返回住所,泼热水,丢鸡蛋,驾车撞人、撞车库……被捕但保释。第三季,纵火焚烧房东财物并试图烧死室友,第二次被警方缉拿。第四季,其到底是否存在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法庭控辩大战,舆论沸腾……最终成功脱罪,入住精神病院。晚年隔窗笑看秋风,追忆青春峥嵘岁月稠……综合整理自:墨尔本生活、bcbay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