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进入尾声。许多考生心想事成,收到了心仪院校的通知书,也有一部分考生因志愿填报等原因,录取结果不是那么称心如意。
小编近期在后台就收到几位考生、家长的私信,咨询被录取后,能否联系高校或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退档。那么,按招录程序被高校录取后能否申请退档?被高校录取,开学不去报到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被大学录取是否可以申请退档?
据我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第25条中明确指出: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考生志愿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退档;招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允许退档。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因此,考生一旦被某高校录取,其档案一律不退。如果不想去被录取的大学而想去上别的大学,则只能复读重来。
大学开学不去报到有什么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高校和考生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档。考生今年也不得再填报任何志愿、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大多数被录取不去读大学的原因,是考生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出水平,决定去复读。这种情况是不受影响的,来年可以作为社会考生,和应届毕业生一样参加高考。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高校录取中,社会考生与应届生是有所区别的,比如报考有些专业受限制。具体情况要以各院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小编建议有录取了不去报到想法的考生,务必多方思考、慎重决策。如果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可以多了解院校的转专业政策,开学后争取转去喜欢的专业学习;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也可以在大学四年里选准目标,努力学习,通过考研升学去选择更好的平台。
被录取的专业不满意,怎么办?
这三种方法要知道!
部分考生在录取前,对所填报高校开设的专业没有做全面了解,录取结果出来后,又凭专业字面意思或周围人的议论,下意识断定了被录取专业“不好”。其实专业本身并无好坏,对于考生而言,只要自己感兴趣、有能力学好的专业,就是适合自己的“好”专业。当看到录取的专业后,建议可以先了解专业的核心课程、发展现状、就业前景等,通过网络查询、咨询学长学姐或搜索该校该专业老师的公开课视频进行试听,然后再判断自己是否真的不喜欢。
进校后申请转专业
2017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申请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然而转专业并不容易,高校对此也有诸多限制。绝大多数高校在转专业政策上,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较高要求,甚至要求学生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或5%。
不久前,全国多所高校明确将进一步放宽本科生转专业限制。不同高校申请转专业的时间、要求及考核方式不同,可提前到录取学校的官网查看相关政策。目前,各高校转专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零门槛转专业
部分高校规定,只要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审查通过就可以转。
2.转专业有特殊要求
部分高校对转专业政策有特殊规定,比如对于年级的限制,要求只有大一学年末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要求无挂科,成绩排名需要在前列等。
3.部分特殊情况不得转专业
部分高校规定,单列专业(护理类、软件类、航海技术等采取单独投档模式的)、较高收费、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体育、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专业,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不得转到普通专业。
参加高校二次选拔考试
许多高校都开设有各类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有的高校的特殊培养模式会在开学时面向新生重新选拔。如南开大学“8+4+X”二次选拔所有项目(除个别班级有特殊专业要求)面向新生“零门槛”开放。一入校即可按个人兴趣和能力选择参加选拔,每年提供约800—1000个名额,选拔比例近新生的25%。对于考生来说,如果对这类人才培养模式设置的专业感兴趣,可以根据选拔考试内容提前准备,入学后被录取即可转入自己想就读的专业。
辅修双学位
目前,很多高校支持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学士学位。不过,同时学习两个专业的课程,还要通过相对应的考核,过程比较辛苦。如北京建筑大学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辅修专业实行跟班上课或单独开班上课,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双休日或假期,学生凭“辅修专业听课证”听课。辅修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要求与主修课程要求相同,辅修课程考试合格取得学分,不合格必须重修。因此,如果决定辅修第二专业,需要同学们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时间规划。
来源:赣州教育
编辑:杨春美
初审:杨成贵
复审:曾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