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摘   2024-10-22 19:38   江西  

为做好2024年我县下半年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宁都县或持有宁都县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都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宁都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2.网报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一底板。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月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00: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地点:宁都县环西南路57号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二楼教体局人事监察股。

3.现场确认时间全部实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11月1日—7日)。请各申报人员网报成功后立即扫描“2024宁都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二维码(见附件2)并将个人群昵称改为报名号+真实姓名方可参与预约。

4.申请人需携带材料:按照《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随带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好相关材料。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5.建议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三个工作日在“赣服通”申请开具好“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

2.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初审后次日。确有特殊情况需在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立即体检的请选择预约上午现场确认,并请保持空腹。

3.体检地点:现场确认处张贴告知。

4.体检流程: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打印好的空白《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以下简称《体检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验印→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院→申请人次日带身份证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完所有项目→体检医院向县教体局移交已填写体检结果的《体检表》。

5.特别提示:怀孕凭孕检报告免检DR,备孕不作为免检DR的条件。

(五)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具体领证时间将通过“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告知。

四、特别提醒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二)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体检不到位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683900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申请人使用手册

2.“2024宁都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二维码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随带材料清单

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宁都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人事股

编辑:杨春美

初审:廖   荣 

复审:黄建文 曾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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