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清廉提示

文摘   2024-12-30 17:02   天津  

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为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营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拧紧责任链条

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节日期间各项部署要求,扛牢抓纪律作风的政治责任。要继续强化节前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要聚焦师生群众服务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履职尽责,用心用情办好实事,保障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抓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从严检身正己,坚决不触红线、不破底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紧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分层级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三、坚持挺纪在前,筑牢廉洁防线

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恪守“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贯通各类监督力量,着力防范和纠治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要将节日清廉建设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大力纠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落实好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和留校师生服务管理工作。


四、从严自我要求,弘扬新风正气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执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自我修养,增强法纪观念,筑牢道德防线,严守纪律红线,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不忘初心、潜心育人,弘扬廉洁自律、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


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4年12月30日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闻中心


源 | 驻天津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

编辑 | 张  楠

校对 | 曹  亭

审核 | 李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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