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交通流量,提高滨海大道、洱河南路晚高峰的通行能力,缓解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结合城区交通管理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恢复滨海大道、洱河南路(部分路段)晚潮汐车道通行方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潮汐车道时间
工作日17时20分至18时30分。
二、潮汐车道方式
潮汐通行时间内自东向西通行,禁止车辆自西向东行驶。
三、潮汐车道范围
(一)滨海大道:东至机场路口、西至大理港;
(二)洱河南路:东至大理港、西至金港路口。
请广大驾驶人密切关注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严格按照指示标牌通行,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在潮汐通行期间,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通行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