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炸街、改装、套牌?这些违法行为严查!

政务   2024-12-11 16:33   福建  

据南平气象预报
预计未来三天我市以阴天为主
最低气温8~11℃
未来一周闽北气温将进一步降低
出行请注意交通安全

然而,虽然气温下降,但是交警蜀黍依然在路上忙碌着,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就对近期查处的违法案例予以曝光,请各位驾驶人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一:凌晨炸街被举报


▲嫌疑车辆


12月6日凌晨4点,浦城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车在城区来回炸街!车辆轰鸣声十分扰民!浦城公安交警立即出警,发现车辆已“逃之夭夭”不知所踪,随后交警联系大队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进行视频巡查核实 ,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电话通知驾驶人雷某6日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经核查,该车辆排气管、尾翼均存在非法改装。交警现场对驾驶人雷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雷某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交警提醒:飙车炸街危害大



1、危害行车安全

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或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

2、噪音严重扰民

机动车排气“炸街”噪音大,让市民不堪其扰。高分贝噪音不仅会对驾驶人的听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而且会增加驾驶人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

3、扰乱社会秩序

飙车“炸街”往往伴随着超速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严重破坏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的稳定与道路安全。


典型案例二:货车非法改装


12月5日,浦城公安交警在九牧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赣E98***)的大货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在核查驾驶人相关证件时,民警发现该车登记车辆长度为4.8米,擅自改装加长车辆长度至6.67米,超长1.87,涉嫌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做出相应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恢复车辆外形,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以及安全隐患。

货车非法改装的危害


1、易抛洒、散落货物,引发事故

对于日常我们所见的工程货车,其主要以运送沙石、水泥、废铁、木材为主,由于改变了原来的容积且装载的货物又超出改装后的车辆,在运送途中一旦急刹车、转弯或者颠簸,就会出现货物散落现象,散落后的物体得不到及时处理,对后方来车的行车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2、视线不清或者引发车辆故障,导致事故

车辆加宽改装后,车身两侧的物体通过反光镜完全看不见,无法了解后方来车与自身车辆的距离,一旦车辆要变道超车,有可能对后方来车造成影响,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3、引发恶劣竞争和恶劣循环

由于此类车辆比正常同类车辆多拉不少货物,因此获得的利润必比正常标准的车辆高,如此一来大家都想着要靠多装来挣钱,改装的车辆也就越来越多,必然会导致市场的恶性竞争,也导致了从生产到改装到超载的恶性循环。


4、车辆和驾驶员均存在事故隐患

由于车辆改装后超载,车辆制动必然会增大制动距离,同时由于刹车毂工作负荷大,使用寿命短,才会造成一起又一起这样的悲剧。还有个别轻型货车改装后尺寸超过重型货车,驾驶员仅有小车培训经历,没有经过大型车辆相关的系统培训匆匆上路,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典型案例三:蜀黍护学路上查获“李鬼”



      12月4日17时许,政和公安交警大队队员黄孙敏,在实验小学开展“护学岗”勤务时一辆蓝牌电动车静悄悄地停在她身旁,她心中一喜,“这不是我前段时间盯梢的那辆套牌车吗?”



原来,就在不久前,辖区一位群众满脸委屈地来处理交通违法事宜,他坚称他的电动车没有违规驾驶,可却收到不少交通违法行为罚单,民警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对该车号牌进行分析研判。果不其然,民警发现了两辆同类型同号牌,但颜色不同的车辆,而且这辆车还偶尔会在实验小学附近出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辆套牌车就这样毫无察觉地出现在黄孙敏的面前,她迅速与同事取得联系,两人默契配合,顺利将该套牌车查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套牌车主最终被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并依法处以 2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的严厉处罚!


驾驶假牌、套牌车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危害性极大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综合南平气象、浦城、政和交警

编辑:陈建宏

审核:叶   欣

审批:庄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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