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发布2家认证机构认可公告

学术   2024-10-11 17: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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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网消息,CNAS近日发布公告,经机构申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一般产品认证认可制度(暨产品认证基本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详情如下:


总第901号

经机构申请,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认可资格暂停后,该机构应将暂停信息及相关后果告知其受影响的客户,不得有不当延误。在被暂停认可资格期间,该机构不得以获准CNAS认可的名义,继续在上述认证领域内宣传其认可状态、开展对客户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总第902号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认可注册号CNAS C042-P)一般产品认证认可制度(暨产品认证基本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须停止上述认证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在上述认证领域内,该机构应即时收回、销毁所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等一切带有认可标识的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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