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2025年兵役登记暨上半年征兵公告

民生   2024-12-10 22:42   陕西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兵役登记和上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地在西乡县所属镇(街道)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5年度缓征”。

(二)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1.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也可以到各镇街道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自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

3.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

二、上半年征兵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即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的平方)。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具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了解体检标准。

三、时间安排

1.应征报名(男青年:上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女青年:上半年征集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初检(2025年2月1日开始)。男青年:网上初审合格后,由各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应征公民送检条件》的10项内容,进行初步体检和确定预征对象;

女青年: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本人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征集任务数6倍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网上初选通过的预征女青年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初检初考、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等工作,政治考核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3.体检政考(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检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县征兵办公室成立体格检查组和政治考核组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2025年3月上旬)。县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5.审批定兵(2025年3月12日前)。县征兵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从役前教育通过的“双合格”应征青年逐一确定新兵征集对象和替补对象。

6.交接起运(2025年3月中旬)。县征兵办公室进行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组织欢送、起运新兵。

四、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带编入伍是指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先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办法,通过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特定人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招聘要求,且征兵体检、政考合格并被批准入伍后,签订就业协议,服役期满退役后,根据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按协议安排就业。详情请关注“汉中征兵”微信公众号查看《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汉人社发〔2021〕95号)。

2.“三个定向招录”。汉中市针对入伍前为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事业单位招录中每年有不低于10%的定向专岗;在政法干警队伍招录时每年有不低于20%的定向专岗;在基层武干(公务员身份)空缺招录时,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及军地相关经济补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执行时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减免学费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家庭优待。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5.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及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享受考研优惠及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二)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1.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

2.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服役期间荣获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是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5至8级伤残的;烈士子女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工龄计算。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咨询电话:0916-2666142


西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来源:西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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